如果同一雙鞋,買了兩次,穿壞兩次,還想再買,那應該可以算的上是最愛了吧?AJ2 low就是我的例子,也要從好幾年前說起。
大學時期我為了迷NBA的國王五虎,連期末考微積分都沒有去考,當然有其中一個原因也是因為我覺得我不會pass,人生只有大學最後一年有歐啪感覺也是很丟臉,但是大學卻也是我人生中最快樂的日子。儘管沒有打同一個位置,但我仍然非常喜歡Mike Bibby這位球員,球衣買了好幾件,連球鞋也想要跟他一模一樣。只是我並沒有機會看到臺灣有賣過紫色的低筒AJ2。做為替代,我買了藍色的,而且還是在網路上買二手鞋,現在想起來也真是敢,至少我現在不再做這樣的事了。
其實這雙鞋的設計一直不是很好,極簡的設計有著整塊的白底,問題是白底很容易掉漆,甚至可以一塊一塊地把白漆撕下來,當時我甚至懷疑我買的是假鞋。總之第一雙AJ2也是好久以前的事了。
直到2016年我發現某位球星上傳了他收到一堆Jordan brand球鞋的照片,裡面竟然有一雙一模一樣的藍色aj2,時間也過一陣了其實我不太記得是哪位球員,但是就這樣激起我想再買一雙的慾望。
沒想到這雙也是會掉底漆。
這些年來它陪我走過好多個籃球場,度過了我唯一一年系隊隊長時期,當時在旁邊加油錄影的女友已經成了太太,球鞋也因為我不再打球而成了休閒鞋。
也許我還會再買一雙吧。
這樣可以嗎,Jetp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