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這個山頭犧牲弟兄的生命搶攻,你們竟然在另一個山頭給我當看球賽一樣歡呼?
這本小說寫了三十年,是位參加越戰的高材生老兵寫的,他經歷過了創傷症候群,把越戰的那段經歷寫出來。我想小說中的主角就是在寫他自己吧,因為從閱讀者的回饋知道作者寫的地方是實際存在的。馬特洪峰是當時一個兩軍搶佔的高地,只是特意在這戰亂中取了個反諷的雅緻地名。
剛下部隊的菜鳥排長直接被丟進叢林,一方面想要讓大家知道他很行一方面其實在伸手不見五指的叢林根本怕的要死。所以跟我當兵的時候一模一樣,老兵或志願役根本就看不起這種菜排,主角梅勒思沒有比其他排長對戰鬥更為敏感,但是他卻有很敏銳的政治力,知道什麼時候要逼自己出頭,什麼時候應該跟隨軍隊的永遠忠誠。
所以在那個黑人民運開始抬頭的時期,他的努力得到了黑人及白人弟兄的共同信任,但所有人更想要努力的方向是可以離開這個該死的叢林。敵人不是只有“姓阮的”越共而已,還有隨時黏在身上,找到洞就鑽的水蛭;隨時可能從不同角度撲出來咬斷頭骨的老虎;長時間的雨季而導致的戰壕腳;而最恐怖的,可能是為了自己胸前多掛一個勛章或是政治利益而下令要屬下去送死的長官。
好不容易挖好的戰壕因為上頭一句話放棄,營長為了搶功而告訴團長自己手上五天沒飯吃的連隊身體很“ok”,繼續出任務,搞到部隊還沒殺到幾個人就有黑人弟兄在惡劣的天候中病死,又很不巧死的是曾經被處份的黑人。就跟洪仲秋案一樣,你白目被搞是你活該,但是你白目被搞死那事情就不一樣了 。
團長在任務後發現自己的兵狀況是如次的糟糕,卻因為營長是他的直接下屬,處份他等於自己管教無方,而營長吃了甜頭以後想想死的是別人的孩子贏了是自己的面子,在未經報告前直接把救援行動改成突擊行動,又再次把梅勒思所屬的連隊困在山上。
這是一本看了會令人氣憤難當的小說,軍隊的政治、種族歧視、軍人間的革命情感貫穿了整本書,甚至最後把三個主要主題融合成一個大爆炸的結局。
它更是一本非常詳細說明所有軍隊索事的小說,每一章節後面將英文口語、軍隊習慣稱謂、武器細節做非常棒的索引。
故事說完,山還是山,但人已不在,不管是活的還是死的,都只像影子一樣,什麼都沒變,變的只有影子。我好喜歡作者給他的越戰生涯下了這樣最後的註解,但是,很悲傷吧 。